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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六項罪名 可說明清楚哪裡嗎? 我沒企圖挑戰高層 我是使用了一些偏激的方法來宣傳伺服 不要胡亂加我的罪名 認罪申請 發表於 22-3-2009 21:54
你犯過既9項罪名 1.曾在對戰系統用Bug 2.企圖挑戰樂古高層 3.使用假證供 / 說謊 4,向版主說粗言 5.侮辱別人 6.出爾反爾 / 知錯唔改 7.洗頻/破壞別人良好貼子討論氣氛 8.知法犯法,在某貼中,自己講到埋知道要呃分,都係要講粗口。 9.在某貼中,人身攻擊,說出>看到我的名字貼子不要進入。 10.使用頭象功能來侮辱別人 confess 發表於 22-3-2009 21:35
你在罪名第一項已列出了 如果這樣可變為兩項的話 只要用一下腦子 就好容易作出了一百個罪名給我了 而你所說的用圖片侮辱你.... 我已在短消息裹說明清楚... 不是我做的 ... 認罪申請 發表於 22-3-2009 21:51
破壞樂古對戰系統 >> 企圖挑戰樂古高層 confess 發表於 22-3-2009 21:48
企圖挑戰樂古高層 我何時有做出你所說的事=.= 認罪申請 發表於 22-3-2009 21:47
你犯過既9項罪名 1.曾在對戰系統用Bug 2.企圖挑戰樂古高層 3.使用假證供 / 說謊 4,向版主說粗言 5.侮辱別人 6.出爾反爾 / 知錯唔改 7.洗頻/破壞別人良好貼子討論氣氛 8.知法犯法,在某貼中,自己講到埋知道要呃分 ... confess 發表於 22-3-2009 21:35
你想轉移視線?? >>>是早前他不願封禁本服的等級系統的Bug法.. confess 發表於 22-3-200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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