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2237|回復: 7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收起左側

書香世代 愛書才會贏 活動

   關閉 [複製鏈接]
1#
發表於 28-1-2011 11:49:4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axycy 於 2-2-2011 20:40 編輯

甲(1):
書名:七月七日晴


甲(2):(99字)
這本是我看過的小說以來,暫時唯一一本讓我哭出來的。故事是說男主角和女主角是兄妹,但是沒血緣關係的。好不容易他們的父母不再阻止,女主又發現患上多發性硬化症,由瞎了到手腳不能動,到最後死亡,全篇文章都寫得十分扣人心弦啊!

甲(3):
書名:法老的寵妃


甲(4):(137字)
法老的寵妃給我的感覺就像是尼羅河女兒的文字版,很適合比較愛看文字的我。不過不知是不是真的是尼羅河女兒的文字版,到現在還沒出結局!記憶中好像已經拖了兩年還三年,感覺遙遙無期。但這本小說真的很好看,主要是因為悠世的文筆很細膩,而且情節整體來說也不錯,就是後來還要穿越回去把歷史板正這段比較惡俗而已。

甲(5):
書名:GOD


甲(6):(229字)
GOD是御我暫時以來不是純正大團圓結局的小說吧,意思就是說結局很傾向大團圓的了,因為還剩下男主角記得一切所發生過的事。但在我看來,就算男主角特意去相遇回所有的朋友,並和他們再重拾過友誼,他們始終沒了當初共同的因憶,這算是我對GOD的一個小小不滿吧,也是這本小說的一個小小遺(憾)。
不過這本小說也如御我過去的小說一樣,幽默風趣的文筆,完美的鋪排和伏筆,再加上題材的特色,還是如意料般引人入勝,欲罷不能。而且御我文筆開始成熟,人物描寫得活靈活現,一些行為寫得非常能突顯性格,總括而言,還是一本不能錯失的御我作品吧!

甲(7):
書名:失竊的孩子


甲(8):(411字)
這本書是西方翻譯小說,主要是圍繞著一個古老的西方傳說,就是森林裡的妖精會在晚上趁小孩獨自一人是偷走人類的孩子,並把妖精換過去。
說來也奇怪,他們偷來的孩子又會進行一個「過水」儀式重新為妖精,並遠離文明,慢慢遺忘書寫和原來的語言,離本來的生活越來越遠,最後漸漸忘記過去的回憶,準備再去調換下一個孩子。
試想想,A-亨利.戴本來是人類孩子,而B是妖精,B把A換過來,A成了妖精,而A又會去找另一個人類孩子調過來,但A本來也是人類孩子的啊,這樣推理的話,B不會也是人類孩子嗎?那為什麼還要這樣做?那究竟妖精的本身是什麼?還是說妖精其實是人變成的?說著說著,我自己也開始亂了!
不過,這真的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說,B從妖精到慢慢適應成為人類小孩、學說話、做功課、上補習班……等等的一切事,想想由零學起是多麼的困難!而另一方面A則苦苦掙(扎)於捨棄文明和現實生活中。這些很毫不起眼的情節,卻十分引人入勝!而且故事是兩邊同時進行,即A和B的生活也一起描寫,這樣時間上沒有差距,特別好看,更能比較究竟是做人還是做妖精好,更能讓人有反思的空間。

甲(9):
書名:笑傾三國


甲(10):(805字)
笑傾三國算是本三國同人小說吧!女主角裴笑因為救了一個險些死於車禍下小男孩,所以穿越到了三國時代,遇上曹操。可憐的笑笑一穿過去便被曹操賞了六十大板,天啊,笑笑最後能愛上曹操真的是一個奇蹟?!可能是因為原來曹操是很會裝的吧,裝可憐……騙取笑笑的同情!除了曹操很會裝外,原來郭嘉是一個很深情的書生,到死都亡不了安若,安若就是和周瑜一起穿越了因現代的前本小說主角!
看完這本書你可能會像我一樣喜歡上那口硬心軟、但寧死不屈都要保全笑笑的華英雄;那個總是迷路有點糊塗,但堪比擁有多啦A夢百寶袋的諸葛亮;那個心靈脆弱,但超級愛姐姐的司馬昭。
笑笑遇上一個又一個的人物,帶著一本厚厚《三國演義》,明知對方的結果,卻怎也保不著想保的人,救不到任何的一個。為何這樣說呢?笑笑後來成為了曹操的環夫人,誕下了曹沖,就是歷史上那個天資聰穎,卻又早夭的孩子,也就是歷史上著名用水量大象的孩子。笑笑為了保護他,努力改變歷史,帶著他離開曹操,隱姓埋名,還把曹沖改名為包子。無奈命運女神始終太強大,注定的事原來是怎樣也避不到,曹沖為了保著笑笑因而和曹丕做了一場交易,服下卞夫人給他的毒藥,死在笑笑的懷裡。而跟著曹沖的周不凝因為曹沖死了,曹操覺得自己不能壓著這樣的人才,也賞賜毒酒,笑笑明知也無能為力,只能在最後讓他叫撒嬌一聲,媽媽。
我很喜歡笑笑問的這一句,「曹操,天下為重,何為輕?」。明知曹沖是曹丕殺死,但也不能殺死曹丕,因為這個天下還需要他。只是象徵式的懲罰,能彌補到笑笑的喪子之痛嗎?
故事十分曲折,笑笑在赤壁大戰裡穿越回現代,但卻發現因為昭兒的關係,她要再次穿越回去,並成為了昭兒的皇(后)。故事裡說昭兒要奪皇位是因為要替姐姐笑笑報復曹家,而且為了不忘記笑笑,因為離開了那個時空的人會被人逐漸遺忘,他還狠心的在自己手上劃上一刀又一刀,提醒自己笑笑是被曹操害死,提醒自己不能忘了她。我一直覺得冰雪聰明的昭兒是知道那是笑笑來的,只是過於害怕失去,一直不敢相認吧!
雖然後半段故事非常的虐,令人看得十分鬱悶,但是結局還是大團圓的!曹操重拾記憶和阿瞞融合了,和笑笑在現代再續前情,而包子曹沖和周不凝也再度成為她的兒子。

甲(11):
書名:哈利波特


甲(12):(1619字)
哈利波特這部小說在這十年內一直瘋摩(風靡)全球,我也是他其中一號的忠實書迷,每年一出英文版便第一時間購入,明明看不懂還要買,就因為等不及中文譯版。相信大多書迷和我一樣第一次看都是因為那部哈利波特電視,那套充滿著友情和勇氣的電影,當時我是這樣想著的。但是,十年後的我再次翻閱第一部,這次是英文版了,我發現我當初很多想法都改變了,當然也不排除我是被無數的同人小說改變了想法,我不再覺得哈利波特十分有勇氣,反而覺得他是有勇無謀;我不再覺得榮恩十分可愛,而是覺得他善妒、可憎了。
對於哈利這個角色,我實在是不太懂羅琳究竟是想塑造一個怎樣的人,表面看來他充滿勇氣、十分正義,但是從很多事中都能看出他那是有勇無謀、欠缺思考判斷,甚至很自以為是。哈利如果身邊沒有妙麗和鄧不利多教授在旁,一定一事無成,從他多次差點害到自己的朋友能看出;而他的自以為是害死了他的教父天狼星,沒錯他之前是成功救下了衛斯理先生,但他還真的敢一直向前衝,都不懂先跟教授和校長說的嗎,簡直把他們當成擺設,沒放在眼內。
到榮恩衛斯理這人了,一個魯莽、自大、善妒的角色,完全不信任自己的好友。而且我一直搞不懂妙麗是看上他哪點,難不成真的應了那個「聰明一世,胡塗一時」?我以為官配會是哈妙的說,怎成了她跟榮恩的!所以我對於電影加插了一段哈利和妙麗一起共舞非常有好感,滿足了我哈妙配的心靈啊!說回榮恩這個人,我還覺得他十分沒禮貌,在第四集魁地奇比賽時大庭廣眾下指一家,責馬份簡直十分沒修養,外人看到都只會嘲笑他吧,而且他又一直說食死人不是好人,那天狼星的弟弟和石內卜是什麼?他這個只會看事情表面、又不用大腦思考的人,是為了不突出哈利那角色的無能嗎?
再來說的是鄧不利多教授,對他我十分敬佩,但不喜歡,畢竟沒人會不敬佩一個能把自己生命也算計的人吧!俗語說「橫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果真沒錯,黑魔王最後真的敗在他手上。說說為什麼我不喜歡他吧,我不喜歡他經常算計周邊的人和他的「救世主養成計劃」,別跟我說他會不知道哈利三人會去冒險,我敢說他一定全都知道,不然在第一集時過毒藥那關不如把全部藥換成毒藥,解藥放在他身上就夠啦,其實我也有點不解為什麼妙麗能這樣聰明過關卻沒想透這些的。而在第二集鄧不利多的鳳凰帶著分院帽也一定是他授意的啦,難不成一隻鳳凰真的能聰明到自覺地去救哈利,由此能推斷第二集的事情他也是知情的!除了他的「救世主養成計劃」外,我也很不滿他利用石內卜對莉莉的愛和愧救,拜托,利用一個死人他不覺得羞恥的嗎?而且他要石內卜殺他而非馬份殺他就因為馬份那孩子的靈魂還沒到沒得夠的地步,石內卜那句「那我的呢?」問得十分好,也問得人十分感嘆。
我覺得石內卜是整本書中最悲劇的人物,從愛上莉莉就是他一生中不幸的開端。石內卜在學生時代一直被波特四人組欺凌,莉莉應該負上最大的責任。為什麼她能指責石內卜「欺負」女生,就不指責波特四人組欺凌石內卜呢?而且明顯波特四人組對石內卜的欺凌已是習以為常,都不像石內卜是因為被煩得太緊才作出反擊,這樣明顯兩套標(準)的莉莉,都不懂石內卜喜歡她什麼,還要把自己一生都賠上。成為雙面間諜是其次,還要無奈地雙手染上鮮血,又要照顧自己最恨的哈利波特,還被哈利看到他不堪的過去。不過我也覺得他太執著於死去的人,如果不是他那樣執著於對莉莉的愛,又哪會這麼容易被鄧不利多利用呢?
馬份一家其實是我在書中最喜歡的一家,馬份夫婦十分恩愛,在擁有這麼多金錢和權勢下也只對對方忠誠,絕不出軌。而且他們對於家的堅持才是最讓人敬佩,從第六集開端水仙和石內卜立下不破誓能看出他們有多愛自己的家人。再者他們身為貴族自有貴族的難處,他們華麗的衣裝和完美的儀態下隱藏了多少痛苦的過去我們都不知曉,因此我對榮恩那些難聽的說話十分不滿。他們衛斯理家不用顧家譽但人家要嘛,而且人家對家人的在乎不知好過他們多少!哪像他們都不瞭解清楚就莽下判斷要和派西脫離關係,其實派西才是他們整家最為家庭著想那個好不好!我最喜歡馬份家那句「What a Malfoy wants a Malfoy get」,雖然表面看來是一個十分驕傲自大的想法,但其實也是一個激勵後輩的一個句子,沒有足夠的實力,又能如何把握自己想要的呢?
哈利迷請不要揍我……不過我覺得就算會出續集我也不會看的了,我覺得再寫下去的意義也不同了,不知十年後我再重看會不會有不同的感想呢!

乙(1):
作者:唐家三少
乙(2):
唐家三少這作家我一直談不上喜不喜歡,但很佩服他的文筆,不過我十分不明白為什麼很多男生都喜歡看他的作品,完全都是同一模式的說。由背負使命到進學院贏學院賽兩年再到外面練歷遇上奇怪事變得非常厲害最後打敗敵人。不過無論如何,他的文筆真是一本比一本美。

乙(3):
作者:御我
乙(4):
御我的每一本基本上我都看過,除了她那本純愛情的《戀愛RPG》外。喜歡御我的書是因為除了內容輕鬆好笑外,而且還有很發人深省的啟發,最重要的一點是她不是只寫愛情,還寫親情、友情等等,比起外間那些總是圍繞情情塔塔的書,多了幾分新鮮感,而且只有愛情的書也太獨沽一味吧!

乙(5):
作者:vivbear
乙(6):
vivbear的成名作是尋找前世之旅,穿越到一個又一個的不同地方寫得十分吸引,故事取材設計得很完美。而且伏筆又多又巧妙,讓人能看到她對於這本書的認真。不過網上一直流傳vivibear的文章是抄襲而來,但我覺得那不算抄襲,因為網友那些所謂的證據很多也只是形容某些場景和人時是一樣,而故事內容也沒一樣,我覺得這就不見抄襲啦。如果說因為文筆一樣而叫作抄襲的話,那金庸所寫的也應該叫做抄襲啊,因為只是簡單一個形容眼睛說是水汪汪的大眼,也不知最初是誰寫的了,我們都是抄襲的,而且天下文章本就是一大抄啊,我覺得只要不抄故事架構就能接受。

乙(7):
作者:J.K Rowling
乙(8):
羅琳這作者從一開始在網上就有很多人一直討論她是不是文中的妙麗,不過我覺得她應該不是妙麗吧!不然那豈不是說榮恩那笨蛋拋棄了她嗎?而且憑妙麗的聰明才智不會讓自己倫落到那個地步吧,再說我覺得榮恩是沒可能能離開妙麗的。說回羅琳這個人,我覺得她是配角的後媽(後媽指寫得筆下角色很慘的作者),石內卜沒有找到自己的幸福,最後死了,還要一直被鄧不利多利用;跩哥馬份也不好到哪裡,除了在學習生涯上一直被妙麗在成績和被哈利在魁地奇上壓著外,到最後還要被哈利這大仇家救了一命,其實他也很無辜好不好,他們的家族要選擇跟隨黑魔王又不是他一個以選擇的,他要背負整個家族的興衰其實比起哈利要當救世主更為辛苦。
不過羅琳除了就是對配角壞了一點外,她的文筆、鋪排無一不教人甘拜下風。她形容得石內卜教授活靈活現,我覺得電影拍攝還要差了一點,沒有原著的感覺!而且她的鋪排又真的很仔細,從第一集哈利擁有爬說嘴到後來原來是因為和黑魔王的靈魂相連;還有從要住在姨媽家到那是媽媽的血緣魔法,這一個又一個的伏筆真的很厲害!


意見:用英文寫可以樂點double xD

評分

參與人數 1樂點 +2275 收起 理由
maxycy + 2275 活動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